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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知识产权?
答: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内,由智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中心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主要有哪些内容?我国是什么时间加入该公约的?
答:<<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和各国专利、商标独立等原则。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正式加入该公约。
3、什么是专利制度?专利制度有哪些特征?
答: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及经济手段管理发明创造成果,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制度。专利制度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五点,即法律保护、提出申请、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4、专利制度有哪些作用?
答:专利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有利于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经济发展;
三、有利于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出口,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什么时间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6、专利权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的产权,它与有形财产的产权比较,有其独特的特点:
A: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B:时间性。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C: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于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境内有效,对其它国家不发生法律效力。
7、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有哪三种类型?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8、发明专利的定义是什么?
答: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9、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是什么?
答: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0、外观设计的定义是什么?
答: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1、授于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答:授于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授于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12、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的含义是什么?
答: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13、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的含义是什么?
答: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14、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含义是什么?
答: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5、不丧失新颖性的特例是什么?
答: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任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
16、什么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性?
答:专利的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7、我国专利法对哪些内容不授于专利权?
答:一、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于专利权。
二、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于专利权。
18、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谁?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谁所有或持有?
答: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该单位所有。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
19、职务发明创造中“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含义是什么?
答: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岗位职责范围。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发明人或设计人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0、职务发明创造中“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的含义是什么?
答: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1、什么是先申请原则?
答: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于最先申请的人。
22、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如何确定?
答: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为专利的申请日。专利申请文件直接向国家专利局或其代办处递交的,以递交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文件通过邮局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证明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23、国内申请专利的途径有哪些?
答;国内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一是申请人自行申请,申请人自已办理申请文件和手续,直接将申请文件交中国专利局;二是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由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文件及手续。
24、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有哪两种?
答:两种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一种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另一种是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
25、申请专利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
26、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含义是什么?
答、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27、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答: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8、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9、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使用什么审查制度?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使用初步审查制度。
30、发明专利使用什么审查制度?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使用实质审查制度。
31、请求撤销专利权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
32、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33、专利“一奖两酬”的含义是什么?
答:一奖两酬的含义是指:
一、专利权被授于后,专利权所有或持有单位应给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发明专利的奖金不低于2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低于50元。
二、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5-2%,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05-0.2%,&127;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三、专利权所有或持有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纳税后提取5-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
34、什么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答: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家主管专利的机关在一定的条件下,应其他单位的要求,不需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程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手段。
35、什么是专利实施的计划许可?
答:专利实施的计划许可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述执行。
36、《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的施行时间?
答:《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于1998年10月1日施行。
37、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专利纠纷种类有哪些?
答、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专利纠纷包括:
一、专利侵权纠纷;
二、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纠纷;
三、假冒他人专利纠纷;
四、职务发明人奖酬纠纷;
五、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于前实施该发明的费用的纠纷;
六、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七、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八、其他专利纠纷。
38、专利管理机关查处的冒充专利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答:专利管理机关查处的冒充专利行为是指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
一、印制或使用伪造的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号、专利号及其他专利申请标记、专利标记;
二、印制或使用已经被驳回、视为撤回或者撤回的专利申请号及其他标记;
三、印制或使用已经被撤销、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的专利证书、专利号及其他专利标记;
四、制造或销售带有前一、二、三项所列非专利标记的产品;
五、将已申请专利尚未授于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宣称或标明为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
六、其他冒充专利行为。
39、专利管理机关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时可行使哪些职权?
答: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二)检查、封存或者暂扣与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物品;
(三)查阅、复制与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合同、帐册、标记等资料;
(四)调查与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
40、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及如何计算?
答: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1、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侵权赔偿额一般是如何确定的?
答: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的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额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42、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答: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4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特例有哪些?
答:有不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三、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四、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44、专利管理机关对冒充专利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答、对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责令停止冒充行为,消除影响,并除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45、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应经什么部门批准?
答: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6、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答: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一般包括独占实施许可、独家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分许可。
47、什么是独占实施许可?
答: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于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方不再将该项专利技术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
48、什么是独家实施许可?
答:独家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于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向第三方授于在上述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自己在上述范围内独自实施该项专利技术的权利。
49、什么是普通许可?
答: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于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上述同一范围内自己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而且还保留再授于第三方在上述同一范围内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
 50、什么是交叉许可?
答:交叉许可亦称互惠许可,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于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许可。
 51、什么是分许可?
答:分许可亦称再许可,是指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同样的许可内容再转授予第三方实施的许可。
52、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归谁?
答: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者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
53、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竞争经济,发明人只有将发明创造成果、新技术、新产品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才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从而独占市场,增强竞争力,获取经济效益。
54、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中应如何作好专利工作?
答:一、在技术创新、开发过程之中,应进行充分的专利技术检索,以把握该技术领域内技术发展的主流,了解最新技术动向,使自已的技术开发能站在该技术领域的最前沿,借鉴别人的长处,避免走弯路。通过专利检索还可了解到别人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避免侵犯别人的专利权。
二、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完成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材料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时间越早越好,最迟应在该项技术公开以前。通过申请专利保护,可保护技术,保护市场,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5、自专利法实施以来至98年底,我市共申请多少项专利?
答:自1985年4月1日我国实施专利法至98年底,我市共申请专利1067项。
56、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答: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以下专利纠纷:
(一)专利侵权纠纷;
(二)有关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于前使用发明的费用纠纷;
(三)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
(四)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
(五)专利权的所有单位或持有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关奖金、报酬的纠纷;
(六)其他可以由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专利纠纷。
57、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应符合的条件?
答: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有具体的处理要求和事实根据;
(三)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58、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当事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应当提交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被请求人人数提供副本。
请求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一)请求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请求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请求处理的要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同时,还必须提交下列请求书附件:
(一)已授于专利权的,提交专利证书、交费证明及全部专利文件;
(二)未授于专利权的,提交专利申请公开或公告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
(三)专利申请公开、公告前提出申请权纠纷处理请求的,提交请求人所获得的对方的专利申请文件。
当事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的,应提交所有文件的中文译本。
专利纠纷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代理人委托证明。
59、专利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什么情况下举证责任可由被请求人承担?
答、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被请求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60、以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者宣告专利权无效为理由,要求中止专利纠纷审理的,当事人应向专利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应在什么期限内提交?
答、当事人以撤销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为理由,要求专利管理机关中止专利纠纷审理的,应在15日的答辩期内向专利管理机关提交由中国专利局或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专利权撤销或无效受理的证明材料等。
61、向中国专利局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和时间。
答、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时间是自专利局公告授于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
62、专利权撤销后的效力。
答、被撤销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撤销专利权的决定,对在撤销专利权之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
63、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答、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64、什么是专利证书的颁证日、授权公告日、发明专利的公布日?
答、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以授于专利权通知发文日起三个月期满日为专利证书的颁证日。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自授权公告准备之日起满3个月为授权公告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为发明专利公布日。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审合格之日起满3个月为其公布日。
65、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时效及计算。
答、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66、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或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三)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四)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有关专利的。
(五)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67、目前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计算赔偿额的几种主要方式。
答、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造成专利权人销售量减少的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之积。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的销售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之积。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以上几种计算方法可根据不同案情选择使用。
 68、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进行的奖酬。
答、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给予一奖两酬。
一奖即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应对发明人或设计人发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低于2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奖金不低于50元。
两酬是指,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5-2%,或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05-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权的持有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纳税后提取5-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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